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工作的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切实发挥团总支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秩序,推进团总支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我院团总支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团总支工作每月考评一次,考评工作次月进行,具体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评工作是对团总支成员工作检查、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团总支工作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考评范围:学院团总支各部门成员。
第四条 考评等级:优秀(排名前20%)、合格(排名20%—50%)、一般(排名50%—90%)不合格(排名后10%)。
第五条 团总支成员考核实行“积分制”,其中基本分为70分。
第七条 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第八条 考评小组成员由纪检组织部组成。
二、考核内容
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例会、值班考核标准
1、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正常出勤每次加2分。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4、团总支重大活动要求戴牌时,若发现一次没戴扣1分。
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和部长说明,由部长转交纪检组织部,并作以记录。
6、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7、部门成员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院团总支或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部门活动考核及标准
1、要求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活动现场布置没有秩序或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加分方面
1、每次举办活动组织者加2分,参与者加1分。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团总支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5、为维护团总支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团总支部门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团总支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1-2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惩罚措施
对学科成绩挂科的给予开出部门。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处分,次月依旧不合格者给予劝退。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作者:何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