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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再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0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日前,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3]第2号)文件,我院连续八年收到教育厅表彰第八次荣获“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称号。   
    在省教育厅的关心领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2012年,我院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办学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继续深化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我院以教育教学改革为契机,大力促进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全方位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模式。为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我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就业、创业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2012年,学院被安徽省教育厅评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我院建立了2000多平方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2012年被安徽省人社厅命名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我院大力开拓就业市场, 2012年,我院先后组织2场大型招聘活动和30余场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有效工作岗位1万多个,全院有约80%的毕业生通过校内招聘落实了就业单位。   
    就业工作事关民生,任重道远。 2013年 ,我院共有毕业生3000余人,我院将按照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继续做细、做实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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